各位同学,本通知之前已通过班委群、公派群下发,现在再说明一下。
请根据附件要求准备材料,并于1月7日前提交学院。
说明几点:
1、此政策从2018年1月开始实施,本次补发了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在国外的奖学金。
2、海外奖学金按月发放(本次是12月底一次补发)。完成休学回国的同学必须提交《研究生海外合作导师评价表》和《研究生海外访学申请表》,访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如有,没有课程学习的不用提交)。不提交的同学视为放弃申请,上报为无等级,下发的奖学金学校收回。
3、硕士发到三年级,博士发到四年级。
4、以后每年6月、12月统一评审,请在国外休学的同学也要根据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回国后参加最近一次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