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西交教〔2025〕27号)文件和教务处《关于2025级、2024级、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现制定我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接收计划
电气学院接收外院转专业计划见下表:
专业 年级 |
2025级 |
2024级 |
2023级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0 |
3 |
/ |
能源互联网工程 |
10 |
3 |
/ |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入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互联网工程两个专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25级、2024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2.对申请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突出的学业专长。
3.按照电气工程学院培养特色及课程先后修读关系,凡是2024级转入电气工程学院均须降级转入,随2025级相关专业学习且择优录取。
4.符合学校《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转专业基本条件及其他事项要求。
三、审核程序
1.专业咨询:2026年6月14日,学院在兴庆校区彭康路进行校园开放日专业咨询活动,请拟转专业学生参加咨询活动,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合理规划学业。
2.志愿填报: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00,学生按照要求在“教务系统(ehall.xjtu.edu.cn)”中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3.资格审核结果及笔试、面试相关安排将在教务处主页(dean.xjtu.edu.cn)进行公示,申请转入电气学院的学生自行关注,不再单独通知学生本人。
4.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预计于2026年7月31日至8月2日(具体时间以“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中的时间为准)在教务处官网(jwc.xjtu.edu.cn/)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三天。学生可在公示期向接收学院提交书面撤销转专业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撤销申请。
四、转专业考核
学院于7月22日至7月30日组织转专业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考查两部分(笔试与综合考查成绩原则上各占50%,具体考试考查形式和所占比重由学院确定)。
1.笔试:笔试内容为“高等数学I-1”和“高等数学Ⅰ-2”的基本要求,并涵盖“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Ⅰ”的基本内容,笔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已报名并符合条件但未参加笔试的学生视为放弃,不得参加综合考查。
2.综合考查:综合考查包括学业水平考查及面试环节,综合考查面试环节面试实行“双随机”,随机确定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面试过程将录音录像。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人不超过10分钟,包括自我介绍与综合问答,其中自我介绍部分不得透露姓名学号信息,不超过3分钟,中英文均可。
五、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接收计划人数确定录取名单,同分情形下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院外学生录取时严格落实“应录尽录”原则:若报名人数超出接收计划数时择优录取,实际录取人数应为接收计划数;若报名人数低于接收计划时,对达到转专业接收要求的学生全部接收,对确实暂达不到专业接收要求的学生,学院为其提供预修机会。参与预修的学生需签订转专业预修协议,学生在一年内获得指定课程学分且达到目标要求的,于次年转专业期间办理学籍转入手续。若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六、补修课程
1. 转入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改选、补选课,并签订“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知情承诺书”(时间另行通知)。保研成绩核算和毕业资格审核时,按照转入专业审核。
2. 转入学生已修读过学分不低于培养方案中的同名课程,则无需补修;未修、或已修但学分低于培养方案中的同名课程,则必须补修该门课程。凡1-1和1-2修读“高等数学”总学分高于或等于10学分,可补修“MATH201407数学建模II(2学分) ”或“MATH201707数值计算方法(2学分)”;凡1-1和1-2修读“高等数学”总学分低于10学分,须重修;凡修读过“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3学分)”,可补修“MATH201407数学建模II (2学分) ”或“MATH201707数值计算方法(2学分)”;修读“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低于3学分,须重修。
3. 如修读多门专业导论课程,则核算保研成绩时按照最初获得成绩的一门计入。
4. 转专业学生必须在3-2学期结束前修读完需补修的全部课程,否则不得参加当年研究生推免,且在计算保研成绩时该课程按0分计入。
七、咨询安排
时 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地 点:电气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东一东239室)
电 话:029-82668632
八、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以本科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各教研室教学主任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学生对转专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或申诉。
九、特别说明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能源互联网工程两个专业不接收2023级转专业学生。
2.2025级、2024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能源互联网工程两个专业不接收院内互转。
3.2025级、2024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钱学森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越杰班)不接收转入学生。
4.公示的2025级、2024级接收计划人数为最大容量,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查成绩择优录取。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