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先进电力设备绝缘与放电领军人才培养》日本专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于2022年获批。项目面向我校电气相关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和青年教师,开展招募、优选和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精神和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将由西安交通大学与大阪大学、名古屋大学、金泽大学和东京工业大学几所在相关研究领域全球领先的院校之间开展合作。
西安交通大学负责甄选和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本项目每年选派10人分春季和秋季两批分别前往上述高校进行联合培养。春季3月1-10日报名。
留学基金委资助本项目学生的一次往返国际差旅和在外方期间的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及额度详见留学基金委创新人才项目相关细则。
二、目标群体
本项目面向我校电气工程相关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和青年教师。申请本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当年其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三、选拔要求
本项目优先推荐有相关方向的研究经历、学术成绩优秀的博士生、博士后和青年教师。其它条件要求参见《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地址见文末)。选拔将择优录取。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相关规定(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00)。
四、期限与模式
1)大阪大学:
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限为12个月。完成联合培养后,学生须返回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完成博士学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2)名古屋大学:
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限为12-24个月。完成联合培养后,学生须返回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完成博士学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博士后或访问学者期限为12-24个月。
3)金泽大学:
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限为12-24个月。完成联合培养后,学生须返回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完成博士学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博士后或访问学者期限为12-24个月。
4)东京工业大学
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限为12-24个月。完成联合培养后,学生须返回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完成博士学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博士后或访问学者期限为12-24个月。
五、校内选拔流程
1)资格审查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2月17日前联络各位学术审核老师完成预报名(名单见下),并将两项材料发送给学术审核老师审核。
1)大阪大学: 刘佳老师:jia.liu@xjtu.edu.cn
2)名古屋大学: 吴锴老师:wukai@mail.xjtu.edu.cn
3)金泽大学: 吴翊老师:wuyic51@xjtu.edu.cn
4)东京工业大学:李文栋老师:wendongli@xjtu.edu.cn
预报名学术审核材料(同时请加学院裴老师QQ:531852891)
(1)电气学院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报名登记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XVsalVrUHhPR1Vn;
(2)导师同意申报证明。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月18日前通知申请人。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同学,请加入QQ群:625491120(进群时请备注姓名和申请学校)
2)校内遴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并将其电子版在2月20日前发送至darcie.pei@xjtu.edu.cn完成正式报名。
(1)电气学院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报名登记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SXVsalVrUHhPR1Vn;
(2)国内导师推荐信;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雅思、托福等);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带公章);
(6)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
(7)学位证书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8)学习计划(外文);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校内选拔。
3)CSC申报
申请人在获得申报资格后,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3月1-10日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六、其他
1. 2023年3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2. 各单位应指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派出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派出前,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集训,加强道德、诚信教育和心理、精神指导,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出国后,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跟踪、指导,保持定期联系,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及计划。回国后,及时对留学人员的成果、效益及问题进行总结并在其回国后一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
3. 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4. 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5.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流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6
6. 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7.学校详细通知请见
http://gs.xjtu.edu.cn/info/1147/9558.htm
七、联系电话
裴老师:82664000(QQ:53185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