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2〕144号)、《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3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学院成立系统操作组,负责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后勤保障组,负责相关设备保障;日常咨询组,负责做好日常咨询工作;外宣组,负责做好推免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 所在学校为42所第一轮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中直博生应来自36所A类第一轮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 所在学科为第一轮一流学科,且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 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且综合成绩排名前15%;
4. 其他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高水平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参与较高水平科研项目,可优先预录取。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符合我院接收条件者,可提前和所报专业教研室主任及指导教师联系(主任联系方式见附件、导师联系方式见学院主页),并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3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我院将对2023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3日开始,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9月28日0: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4)上传材料
1.本科在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须盖学校或院系教务章)扫描件;
2.成绩排名证明扫描件;
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4.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5)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
五、拟录取
1.请推免生于9月28日12:00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我院于9月28日12:00开始接收工作,18:00前完成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首批次录取,20:00前完成其它高校首批次录取。
2.学院对报名的推免生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要求推免生回应时间一般为2小时以内。请推免生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有效时间内确认,一定不要错过。
3.推免生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里填写导师姓名,如不备注不影响录取。
4.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推免生接收工作于10月20前完成。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3 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根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学术型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研〔2017〕93号);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2023 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4000
联系人:方老师
电子邮箱:fangli2004@xjtu.edu.cn
电气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