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拟录取的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非定向者在学院领取调档、政审函,回原单位进行调档、政审。被拟录取的考生除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不含专业学位免试生)外均需签订创新基金协议书,自筹或委培的考生还须签订相应的自筹、委培协议。被录取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助学贷款相关规定,须入学取得正式学籍,方可向我校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批准后办理有关贷款手续。复试考生体检结果已由校医院反馈研招办,研招办除对体检不合格者通知本人外,其余考生不再一一通知。已在我校体检、且需向校外调剂者,届时可到研招办领取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