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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西安交通大学工程博士培养方案
2017-09-22  

西安交通大学工程博士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设立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面向企业,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在“先进制造”和“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培养造就应用型、复合型、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使其成为工程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和组织者,成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及规划、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研究方向

1. 先进制造工程领域

(1) 高端制造装备

(2) 系统监测与故障诊断

(3) 精密工程与微纳制造

(4) 制造信息工程与集成技术

(5) 增材制造技术

(6) 制造系统管理与决策

(7)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

2. 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

(1) 微电子及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

(2) 智能电视与新型人机交互模式

(3) 多媒体处理及智能内容理解

(4) 嵌入式系统及应用

(5) 移动通信及无线接入系统

(6) 卫星通信及宽带传输技术

(7) 空间信息处理与系统

三、培养方式

1.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导师团队制”,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采用校企联合、导师组集体指导、个性化培养、国内外联合培养等新机制进行。

2.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团队由3~5人组成,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和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导师团队由校内、企业及海外教师构成其中主导师由校内教师担任,主导师需主持或参与相关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企业导师需来自相关领域并具有正高技术职务的高水平专家;海外导师需具有博士学位和国际著名企业工作经验。

3. 指导教师团队应依据培养方案要求,按照“扬长补短”的原则,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主导师负责与研究生共同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指导教师团队负责指导工程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科研工作、专业实践、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各个环节。

四、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1. 工程博士的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专业技术、人文社科、经济学、组织管理、法律等构成。工程博士的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由课程学习(含讲座)、专业实践(含国际交流)、学位论文等组成。课程学习不少于13学分(必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其中讲座3学分(含主讲学术报告2);专业实践15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总计30学分。

2.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课程应体现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薄弱环节,突出优势和特色。课程可在西安交通大学教学课程大纲的1-9级课程设置中选择(5级及以下课程只可选1门且学分计算不超过2学分),必要时也可单独开设课程。工程博士学分要求见表1

3. 工程博士课程教学可采用专题讲座、交互研讨和自修答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1 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课程分类

序号

课程编码与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位

课程

1

MLMD6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必修

2

在校内一级学科博士培养方案中的学位课中选修

4

必修

选修课程

/

在全校1-9级课程目录中选修

4

选修

讲座

/

BXHJ8007学术活动(讲座)工博

3

必修

中期考核

/

BXHJ8001中期考核(博士)

6

必修

专业实践

/

BXHJ8008专业实践 (工博)

15

必修

学位论文

/

 

60

必修

总计

 

 

94

 

五、专业实践

工程博士生在学期间,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企业重大科研项目进行论文科研工作,在校企联合培养基地进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中还包括到国外相关的研究机构或者知名国际公司进行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研修或者国际交流合作。专业实践内容由指导教师团队根据工程博士生的情况制定计划。专业实践结束后,工程博士生需提交由实践企业(或者研究机构)签署意见的书面实践报告(书面实践报告应包括行业发展前沿和趋势的介绍),通过由指导教师组织的实践汇报答辩,并经工程博士培养中心审查通过,且可获得15学分。

六、学习年限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6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月。

七、学位论文

1. 工程博士学位论文是评价是否能授予学位的根本条件。工程博士学位论文须在导师团队指导下由工程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2. 根据从事研究的领域与内容,工程博士学位论文类型可以多样性。工程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应用基础及前沿研究,也可以是科技知识的创造性应用,如先进的重大实验装置的发明、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等,但无论哪种形式论文,都要充分反映利用理论知识解决重大工程实践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的能力,都必须是本人在工程实践项目中的实际贡献及创造性成果。学位论文还应反映本人是否已掌握了本领域基础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展跟踪及创新研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3. 工程博士生应在第3学期末之前由工程博士导师团队组织进行开题报告会并对选题进行审查和把关。

4. 工程博士生在进入学习后的第4学期末,需进行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不通过者不得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选题报告及所研究课题进展情况、语言能力(含外语)等。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再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再次未通过者,可以完成博士课程学习肄业。

5. 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由工程博士培养中心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修改并正式提交论文,按照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规定申请答辩。

6. 工程博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能获得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