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学院同时成立系统操作、后勤保障、日常咨询等工作组,辅助做好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符合我院招收条件者,可提前和所报专业教研室主任及指导教师联系(主任联系方式见附件、导师联系方式见学院主页),并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5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13日8:00—9月19日18:00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我院将对2025年推免生进行预录取,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录取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2.正式报名
1) 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 9月22日—28日期间,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 9月28日9: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工程硕博士专项的推免生,请选择正确的专业及研究方向(“领域—国卓专项—工程硕博士专项”)。
4) 上传材料
①本科在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单(须盖学校或院系教务章)扫描件;
②成绩排名证明扫描件;
③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④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5) 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6) 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学院将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完成“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
五、拟录取
1.请推免生,于 9 月 28 日 16:00 前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我院于 9 月 29 日 09:00 开始接收工作,14:00 前完成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首批次录取,18:00 前完成其它高校首批次录取。
2.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要求推免生回应时间一般为 2 小时以内。请推免生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一定不要错过。
3.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推免生接收工作于 10 月 19完成。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其他事项
1.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3. 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 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664000/88964000
联系人:昌老师 方老师
电子邮箱:yuhangchang@xjtu.edu.cn
申诉电话:82664000
电气学院
2024年9月19日
附件一:
各教研室(中心)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电机 |
杜老师 |
13572543685 |
jinhuadu@mail.xjtu.edu.cn |
电器 |
王老师 |
13572935005 |
lijunwang@mail.xjtu.edu.cn |
发电 |
李老师 |
18681816672 |
gengfengli@xjtu.edu.cn |
高压 |
庞老师 |
18629389017 |
panglei_2013@mail.xjtu.edu.cn |
绝缘 |
孟老师 |
18009267959 |
gdmengxjtu@xjtu.edu.cn |
工企 |
曹老师 |
13991193207 |
huicao@mail.xjtu.edu.cn |
电工原理 |
邹老师 |
13119122057 |
superzou@mail.xjt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