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招生是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2024年工程硕博士专项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博士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产业链安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基础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突出,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扎根工程实践和生产一线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学院在智慧能源、半导体、新材料等工程领域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13人、专业学位直接攻博生10人。拟按照联合培养单位和领域分组进行选拔考核,择优录取。拟具体招生领域和名额分配如下:
重点领域 |
联合培养企业 |
招生专业 |
招生类型 |
招生计划 |
智慧能源 |
国家电网 |
085801 电气工程 |
硕/博 |
2/3 |
智慧能源 |
南方电网 |
硕/博 |
4/1 |
智慧能源 |
中国华能 |
硕/博 |
1/1 |
智慧能源 |
国家电投 |
硕/博 |
1/1 |
关键软件/科学试验用仪器设备/智慧能源 |
三峡集团 |
硕/博 |
4/1 |
新材料 |
怀柔国家实验室 |
博 |
3 |
半导体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
硕 |
1 |
三、招收条件
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含直接攻博)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招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符合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招收条件;
3.专业基础扎实,大学前三年综合成绩一般要求排在本专业前30%。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8:00前。
2.报名流程:加入QQ群390283981,在群里获取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送考核通知。
4.考核
(1)考核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具体分组和安排将在QQ群发布。
(2)考核形式:考核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
(3)考核办法
每位考生须做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考核专家根据考生的汇报情况提问。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情况介绍、本科期间学习、科研、竞赛以及对拟报考领域的认识等。重点考查报名学生的科研志趣、科研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等。
5.预接收
考核通过后,招生工作小组向复试合格者发送预预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预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二)正式报名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录取的专项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须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于9月29日零点开通,12:00学院正式开始接收工作,学院将对考核通过的学生完成“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五、录取办法
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根据专项计划名额,进行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1.专项实行“双导师制”培养。专项实行校企协同培养,学校和联合培养企业联合制定专项培养方案。参加专项项目的学生在高校开展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专业实践。专项实行“双导师”制,学科导师为具备学校年度招生资格相关工程领域导师,企业导师为联合培养企业推荐的工程领域专家。企业导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是被该领域同行高度认可的技术专家,或是具有战略思维的管理专家。具有副高职称或认定为同等水平时可申请专业型硕士导师资格,具有正高职称或认定为同等水平时可申请专业型博士导师资格。
2.专项实行工学交替形式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环节按照硕士生“1+2”、直博生“2+3”方式安排。硕士生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并完成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直博生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年左右在企业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
3.本次推荐免试录取专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如被录取,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学术不端或存在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荐资格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专项招生咨询电话:029-82664000
专项招生监督邮箱:eeyjs@mail.xjtu.edu.cn